問題:公司申請變更經營范圍有無時限要求?
答:公司變更經營范圍有時限規(guī)定。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公司變更經營范圍,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明、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其他批準文件有效期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或者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解決時間:2022-03-29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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