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企業(yè)如何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理由是通過登記的住所無法聯系。
請問都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企業(y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3年內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可以向工商部門提出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申請。
一、未按規(guī)定報送年度報告的企業(yè),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可以攜帶資料前往企業(yè)所屬工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tài)。
點擊查看》》企業(yè)年報公示指南(圖):http://ameisc.com
二、未按規(guī)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的企業(yè),應當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義務,再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tài),工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tài)。
該企業(yè)已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需要怎么處理
三、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yè),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四、企業(yè)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可以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tài),工商部門自核實之日起5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tài)。
根據《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企業(yè)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異議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實,并將核實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將不予受理的理由書面告知申請人。
引用資料:青浦公司注冊地址是怎樣的?
解決時間:2022-08-05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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