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北京市發(fā)改委專頁公告了對北京京東世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通稱京東)的違規(guī)決定書。京東因“操控不道德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擄走顧客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手段”被責令修正,并緩刑50萬元。昨天下午,京東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公司商品標價確實有標價標注有誤、折扣推算不準確等問題,京東辯解表示道歉。
□發(fā)表
罰50萬手續(xù)不繳將強執(zhí)
該行政機關處罰決定書表明,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6年4月8日,北京市發(fā)改委根據群眾舉報和發(fā)信提供的證物,對京東的價格行為進行了安全檢查,提取了京東的交易記錄、檢查登記表和詢問筆錄等證據。經查實,京東在旅游該網站“京東商城”(www.jd.com)銷售商品時,普遍存在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犯罪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
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及《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征集的通知》(發(fā)改價監(jiān)〔2014〕1223號)的相關規(guī)定,北京市發(fā)改委責令京東改正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并決定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京東如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北京市發(fā)改委可依據相關規(guī)定申請中級人民法院合法。京東如果對處罰決定不服,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在此期間,本處罰決定不結束執(zhí)行。
□調查
網友吐槽價格波動太大
行政處罰書顯示,2015年11月29日,京東銷售的美菱沙發(fā)(MeiLing)BCD-220E3C220升,標價為2299.00元,“流行榜瘋搶,僅1499!”經查,該商品本次促銷社區(qū)活動的原價為1499元。記者信息庫發(fā)現,該款冰箱目前標價為1399元,多名網友在評論者中稱購買的冰箱很快價格,對此表示不滿。網友“饕餮W”表示,“*可氣的就是價格變化太大了,我是搞活動的時候買的,結果簽收的那天晚上回家瀏覽一看發(fā)現降價了,一起買的還有冰箱,無比郁悶?!币灿芯W友擔心京東存在變更商品標價,借購買者降價質疑消費者購買。
行政處罰書還撰寫,京東商城內同一個商品存在兩種價格。2015年11月21日,京東銷售的ETC思維車在頁面消失了兩個鏈接,一個標價為1599元,另一個手機端標價為“899元(電腦端標價為1099元)”。經查,兩個商品的注冊號雖然不一樣,但是變量規(guī)格全然一樣,是同一個商品,均是京東自營。
此外,處罰書介紹稱,顧客在京東領優(yōu)惠券后來,收取時卻不會使用。2015年11月11日,京東銷售松下全自動波輪洗衣機,商品標價為1185元。按照活動規(guī)定,顧客可從京東領取優(yōu)惠券,顧客購物滿1000元,就可以相乘50元;顧客購物2000元可以減去100元等。消費者當日下單購買后所領券無法使用。
按照京東官網的賣家服務解釋,京東商城的商品價格隨消費市場價格的波動每日都會有漲價、降價或者優(yōu)惠等變化。如果下完訂購后價格發(fā)生于了變化,客戶可以申請價格保護,經京東票務人員審核通過,京東將定金歸還多付貨款或返還相應的限額到客戶的賬戶。但是據行政處罰書介紹,2015年11月11日,京東銷售惠普筆記本電腦,商品標價6699元,促銷優(yōu)惠后實際定價5979元。11月12日,標價5999元,促銷優(yōu)惠后實際售價5299元。消費者11月11日購買后發(fā)現降價,符合價保條件,申請未獲保。
北京市發(fā)改委在行政處罰書介紹,2015年7月29日,京東手機端(APP和WAP)掌上*16點場銷售美度手表,頁面標價4888元,9.8折后為4799元。經查,4888元的9.8折應當是4790.24元,而不是4799元。除了標注價格存在錯誤之外,北京市發(fā)改委經過調查還介紹,京東部分商品實際售價與標注價格也存在不同之處。2015年9月2日,京東銷售小米平板,頁面標示“小米平板16G白色1299元立即購買”。但消費者用戶購買后,實際繳交1499元。
□表示
京東接受處罰稱無心理故意
昨天下午,京東相關負責人表示,京東接受北京市發(fā)改委的相關處罰。此次涉及的大部分違規(guī)行為周邊在價格標注錯誤。該公司商品標價行為中確實出現了原價標注錯誤、折扣計算不準確等價格標注方面的問題,雖然不存在主觀故意,但會給消費者造成誤解。對此,京東表示致歉,并將以此為借此機會進一步加強上層管理,還包括加大力度削弱各項價格標注管理措施,加強價格標注內部培訓,強化采銷人員對《價格法》及設備規(guī)定的準確理解,改進標價系統等手段來盡可能提高價格標注的規(guī)范化。
對于顧客所擔心的京東是不是存在誤導消費者購物等可能會,京東未做解釋。
□觀點
更為嚴重欺詐可被吊銷執(zhí)照
北京八都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西銘律師認為,如果網站借活動提高商品標價,再進行打折銷售,免疫系統消費者消費,網站的這種行為應該屬于欺詐。同時,王西銘認為,網站所出售的商品價格應該按照市場規(guī)律波動,但是價格波動的范圍應該在市場和法律的規(guī)定范圍之內,否則可能存在不正當競爭成因。
熊志律師事務所姜健律師也表示,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典型的如虛假降價、謊稱降價而實際上沒有降價。對于此種違法情形,政府價格主管主管可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收益,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故事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相連
京東曾*內被罰三次
據北京市企業(yè)信用信息網的數據數據顯示,2014年10月至今,京東因虛假海報、價格欺詐、不正當競爭等原因被行政處罰百余次,并曾被罰款149萬余元的罰款。
2016年1月8日,京東連獲3張罰單,理由為“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更讓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和“化妝品廣告出現有涉及化妝品性能或者功能、銷量等方面的數據”,被罰3萬多元。
據報導公開路透社,2012年底,京東曾因價格欺詐,被北京市發(fā)改委處以50萬元的行政罰款。2015年6月,京東之后因“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等舉報事項被北京市發(fā)改委處以警告和5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5年8月,京東因“銷售不符合保證體液健康狀況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產品”,被沒收違法所得48465.15元,并被處以1498500元的罰款。
來源于: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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