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yè)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yè)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yè)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zhèn)待業(yè)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干部、企事業(yè)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yè)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yè)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后,才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yè)、合并、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yè),也應辦理登記手續(xù)。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yè)。
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的規(guī)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yè)經營的公民?!秱€體工商戶條例》第2條第1款規(guī)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yè)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義務人在次月十五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第七條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征收的一種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睉愴椖?,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在這方面還有疑問可以聯系聯貝財務,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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