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運營不下去后可以進行注銷,注銷就是使其從真正意義上的不存在,在我國公司注銷是一個復雜的程序,那么在公司注銷以后債務成為了重要的問題,是不是在公司注銷以后債務也一同清算呢?下面就跟聯(lián)貝小編一同來看看公司注銷后債務怎樣辦。
公司注銷后公司債務的歸還有幾種狀況,每種狀況下歸還辦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到達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低規(guī)范請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當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當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到達了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低請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當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當連帶清償責任。這里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當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當責任。
3.公司的本質股東僅一人,其他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本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當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當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qū)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qū)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當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指股東和公司都要承當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qū)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淆,并持續(xù)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yè)務持續(xù)地混淆,詳細買賣行為、買賣方式、買賣價錢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支配的。
5.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yè)。
企業(yè)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當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yè)性質變卦注銷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當無限責任。
6.股東應用公司的獨立位置損傷別人合法權益的:股東應該承當連帶責任(即股東和公司都要承當責任)。
以上就是聯(lián)貝小編為*帶來的公司注銷以后債務怎樣辦的問題,如果*關于這方面還有其他的問題歡送咨詢我們聯(lián)貝的在線人員們。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