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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補交稅款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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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提問人:匿名
2023-04-19 09:49

委托方補交稅款計稅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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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章程提交工商所需資料,公司章程審批內(nèi)容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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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貝財務#1樓
    2023-04-19 05:49

      委托方補交稅款計稅依據(jù):1、委托方已直接銷售的,按銷售額計稅;2、未銷售或不能直接銷售的,按組價計稅(委托加工業(yè)務的組價);3、對受托方處以應代收代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在稅收征管中,如果發(fā)現(xiàn)委托方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受托方為個人的除外)沒有代收代繳稅款,委托方要補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