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個眾人創(chuàng)業(yè)的年代,很多人都在紛紛的展開自己的想法而創(chuàng)業(yè),但是因為初期存在資金等等問題,*終選擇的是多人合作方式。這時候可以有更多的資金支持,的確是占據了很大優(yōu)勢的。但是也正是這樣的合作模式,導致*終在公司注冊股份分配的問題上可能會存在比較大的問題。那么就公司注冊的股份問題,我們該如何解決分配問題呢?
如果說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那么對應的股東就只有一個人,也就是說不需要考慮股份分配的問題,這是非常簡答的。也有的是只有幾個股東組成的公司,對應很多都會選擇平均分配的方式。前期因為公司的營利以及付出都比較少倒是不會出現問題,但是后期也可能會爆率出很大的問題,因此我們一定要在公司注冊的初期就將股份分配的問題處理好,尤其是將公司注冊股份分配落到實處才行。
有很多公司會選擇創(chuàng)始人或者是發(fā)起人拿到51%及以上的股份,這樣是可以有效避免平均股份而*終導致的決策性矛盾問題。之后就是看其余的股東究竟排位更高而得到的股份更多一些。那么這時候究竟是否有必要預留一部分股份呢?關于這一問題,其實預留股份是可以起到一定激勵作用的,例如公司的外聘總經理對公司做出了很大的貢獻或者是工作多年表現突出等等,這樣做實際上是有利于公司長遠發(fā)展的,因此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還有的公司關于公司注冊股份分配的問題是這樣做的,那就是看個人的出資是怎樣的,根據出資的實際情況去進行股權的分配,倒也是不錯的。另外*還可以結合在公司當中的指責等等方面去分配股權,這些也都是需要考慮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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