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收制訂后,*大的變化就是:很多人都要從2020年3月1日開始,做2019年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如今,2019年已離開終于1個月倒計時,面對明年有史以來*次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想必*也是滿腹疑問。今天就一覽表幾個數(shù)據(jù)庫化疑問,努力*理一理明年的匯算清繳。
1、個稅匯算清繳到底哪些人需要辦?哪些人不需要辦理?
2、綜合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要怎么計算?
3、個稅匯算研讀是單位一起辦,還是自己去辦?
4、匯算清繳的四個關注違法行為
一、個稅匯算清繳到底哪些人需要辦?哪些人不需要辦理?
舉個舉例來說:王平是在公司總部公司打工的中上階層,每月工資4000元,特別,不能其他任何所得了,還需要明年匯算清繳嗎?
像王平這種工薪階層,只在一個單位取得工資薪酬收入,平時甚至都預扣不著個稅,或者每月預扣預繳的稅收之和快要等于年度應納稅額,因此這大部份個人就不需要明年再匯算清繳了。
二、綜合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要怎么計算?
綜合所得年度應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專項扣除-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依法明確的其他扣除)*稅額-年度速算扣除數(shù)。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80%+獎金所得*80%*70%。
去年要補繳或者退稅額=年度應納個稅-年中綜合所得已申報預繳的稅款。
注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論個人實際工作前提為12個月,均應當按照6萬元扣除構成減除費用。
納稅人在按年計算綜合所得的可能會下,納稅人無論是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都需要維持基本的維生費用,因此不宜因為其某個月未任職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而中斷其扣除基本減除費用。
三、個稅匯算請教是單位一起申報,還是自己申報?
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應當以納稅人個人為申報主體,但《個人所得稅法出臺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納稅人可以交由扣繳義務人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辦理匯算清繳?!?/p>
由于匯算清繳是一項專業(yè)性較強的工作,往往,如果由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單位的財務人員辦理,會大幅縮減財務人員的負擔和壓力,而且單位的財務人員也沒有義務為每個職員支付不同的納稅后果,因此,將這石頭工作委托給專業(yè)的中介機構更為*一些。
但不論是個人進行匯算清繳,還是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扣繳單位親自匯算清繳,均須納稅人個人簽訂確定,以明確不作為。匯算清繳的具體方式則將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四、匯算清繳的四個注意事項
1、注意資料的填報與保留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發(fā)函》(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條規(guī)定,納稅人選擇在匯算清繳申報時珍惜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填寫并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批示《扣除信息表》。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程辦稅端、電子或者印刷圖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報送電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訴文檔,交由納稅人簽字后,一份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信息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本票后,一份返還納稅人留存?zhèn)洳椋环萦啥悇諜C關留存。
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應當將《扣除信息表》及相關留存?zhèn)洳?。自法定匯算清繳期過后后保存五年。
2、注意相應的法律責任
需要匯算清繳的個人當年綜合所得無論終于計算出來的結果是補稅、退稅,還是不補不退,均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造成少繳稅款會被追訴稅款、滯納金,還可能被處以0.5倍至5倍稅款的罰款。
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給予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抽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行規(guī)定。稅務機關找到納稅人提供不實信息的,應當擅自廢除并告知扣繳義務人;情節(jié)嚴重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為由處理,納入證券信息系統(tǒng)并實施聯(lián)合處分。
3、匯算清繳退稅不加算利息
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納稅人*多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fā)現(xiàn)后應當隨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fā)現(xiàn)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業(yè)上半年資產利息,稅務機關上報后應當立即退還;無關從白銀中退庫的,依照法律、管理法規(guī)有關國庫管理的規(guī)定退還。
根據(jù)《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七十八條第二項規(guī)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的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繳稅款退稅,不包括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結算退稅、出口退稅和各種稅收退稅。
可見,新個人所得稅法對個人取得的綜合所得推行按年計算,分月或分次預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時,對納稅人依法多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在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時不應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4、匯算清繳補稅不加收滯納金
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期情況下補稅存在補繳個人所得稅。但補繳平時應扣未扣或少扣的個人所得稅是否加收滯納金?
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注意:這里寫的是追繳稅款,而不是追繳稅款及滯納金,也沒有在追繳稅款左邊緊接著寫上并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倍之五的滯納金。并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關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199號)明確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稅款,無論僅限于修訂前還是修訂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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