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喬丹和美國喬丹依舊沒打算和解。
3月8日,陷入僵局關于踐踏商標權及不正當公平競爭糾紛一案審理審理。
不過,這次和你想得確實不太一樣,這次是中國喬丹告了美國喬丹。
中國喬丹隸屬的喬丹體育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起訴了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耐克商業(yè)(中國)有限公司。要求二證人結束版權保護,公開發(fā)表致歉,并訴訟30萬元。
在批評者認為,區(qū)區(qū)30萬元的賠償金對于上述兩個產品來說,簡直是小case,雙方爭得就是“一口氣”!換句話說,就是“誰也別想動我的知識產權!”
那么,中國喬丹控訴對方的理由是什么呢?很簡單,名言概括就是,耐克旗下的美國喬丹(Air Jordan)使用“喬丹”相關標有等關鍵字進行貼吧推動,中國喬丹認為這么做侵權了!這些關鍵詞包含喬丹其網站、喬丹籃球聯(lián)賽鞋、喬丹西裝等。
“耐克體育”和“耐克商業(yè)”十分接納“侵權說”。他們的意思是,這些只是后臺關鍵詞而已。
聯(lián)貝小編了解,本案從未當場判刑。一個是中國的漢族的品牌,一個是美國籃球大明星喬丹個人商標品牌,你支持誰呢?
此事一出,聯(lián)貝小編卻是挖掘出網友們的評論注意到了基本上“兩極化”的局面。“這還倒打一耙了?”“我從未看到如此厚顏無恥之人。”“無理由站Air Jordan了!”
其實這并不是*次中國喬丹主動告美國喬丹。
去年,雙方的紛爭意指美國籃球明星喬丹授權上海市方達(北京)律師事務所向天津市體育局、第十三屆全運會奧組委通知的一份律師函。
中國喬丹認為該律師函中假新聞曲解使他人認為公司商標已全部被原告分設,對*高法商標判決進行了有誤的描繪,對中國喬丹有惡意譴責之嫌,負面影響了中國喬丹體育公司信譽,趁機使天津市體育局和全運會組委會終止雙方攜手。但律師函遂要求賠禮道歉,賠償110萬元。
這里的“*高法商標判決”指的是2016年年底的著名慘劇。初期,民意鋪天蓋地的導向均是“中國喬丹完敗,美國喬丹贏了”之類的。
讓我們反思一下年初*高法的判定。*高法認為,“喬丹”商標注冊損害了邁克爾·喬丹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觸犯商標法規(guī)定,撤銷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選委員會再次裁定。同時,法官認定包含轉寫“QIAODAN”、“qiaodan”的案情,因邁克爾·喬丹對拼音不享有姓名權,故駁回邁克爾·喬丹的申請。
事實上,*高法被判不予撤銷的“喬丹”商標并看不到喬丹公司的主營業(yè)務內,屬于“進攻性商標”,比如游泳衣、飾品、酸奶飲料等等級。
在聯(lián)貝小編看來,中國喬丹是廣為人知民族體育品牌,自2000年創(chuàng)建以來,早已保有上億其他用戶。商標局官網可以檢索到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共擁有542件商標 ,其中92件與“喬丹”有關,52件與“qiaodan”有關。沒有取得成功注冊商標的已經被解散無效,繼續(xù)有效的就是禁止商標。
*在忽視中國喬丹和美國喬丹侵權糾紛全面性,必須就事論事。不要盲目宣泄“你以為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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